
第三部分 行政立法關係
(1) 特區政府的立法能力
研究結果顯示,除了2007-2008立法年度外,曾蔭權政府的「整體立法成功率」可謂未如理想,不少原定的立法議程都未能順利落實,顯示曾班子的「立法能力」面對極大的制肘。更值得留意的是,在過去4個立法年度之中,特區政府都擱置、收回或押後了不少原來計劃推出的法案,而這些法案中不少都是極具政治爭議性的「燙手山芋」,反映出特區政府因為忌憚社會上的反對聲音、而傾向迴避處理一些重要政策改革。
特區政府的「立法能力」面對極大的制肘,大抵反映了特首認受性不足、欠缺執政黨支援等政制「深層次矛盾」。香港實在急需推行全面的政制及管治改革,才能夠改變當前的施政困局。
top![]()
研究分析顯示,親中派及工商派仍是最主要的「親政府力量」:自由黨的分裂,雖然減弱了工商派在今屆立法會的政治影響力,但該黨與經濟動力及專業會議的投票取向,其實仍然頗為一致,幾乎都是百分之一百投票支持政府提出的各項法案、修訂及撥款申請;加上同樣支持絕大部分政府提案的民建聯及工聯會,親中派及工商派始終是特區政府在立法會的最重要支持力量。
另一方面,統計數字亦清楚顯示泛民主派其實並非「反對派」,因為他們投票支持政府各項法案、法案修訂及撥款申請的比率,平均都達到90.91%、92.5%及91.21%。這反映特區政府指責泛民主派「為反對而反對」,並不符合客觀事實。
top![]()
特區政府去年擴大政治任命制度,引發社會對任命程序、薪酬褔利等爭議,令副局長自上任以來,一直都是各界的批評對象。但研究結果顯示,增設了副局長後,高級公務員雖然仍然需要出席不少的立法會會議,但他們的發言次數卻明顯地有所減少,反映出副局長在解釋及辯護政府政策上,並非如坊間所說的毫無貢獻(副局長的總體發言次數,更加多於常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助理秘書長的發言次數總和)。
8位副局長之中,以食物及壎竻蔑ぃ蔽爣蝔羺雲怓鬲ˍD於處理議會工作,不但出席了19次立法會大會及事務委員會會議,其發言總數及平均發言次數,都遠較其他副局長突出,也因此能夠獲得立法會議員的好評。政治助理方面,他們基本上沒有參與立法會會議及向議員解釋政策。9位政治助理之中,只有5名曾經列席立法會會議,但都沒有作出過任何發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