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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方法
  • 研究報告摘要
    • 第一部分 政黨表現分析
    • 第二部分 議員表現分析
    • 第三部分 行政立法關係
  • 政黨表現分析
    • 議會工作參與程度
    • 政黨關注範疇
    • 黨派議案表決分析
    • 總結
  • 議員表現分析
    • 各大政治陣營議員的比較
    • 地方選區議員與功能團體議員的比較
    • 新任議員與資深議員的比較
    • 分組點票機制與少數否決權
    • 總結
  • 行政立法關係
    • 特區政府的立法能力
    • 立法會各黨派對政府的支持度
    • 政治任命官員與立法會的互動
    •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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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ecutive summary

政黨表現分析

本部份評核立法會內六個政黨:民主黨、公民黨、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1、民主建港聯盟(民建聯)及自由黨於本年度的議會工作。我們相信,政黨政治乃香港政制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沒有「執政黨」的政府,是「有權無票」,與議會各勢力只能以「舖舖清」的方式作出權衡和妥協,難以貫徹長遠的執政願景;另一方面,沒有相當規模和社會基礎的「反對黨」,則在野的民間力量亦難以在議會凝聚「影子政府」,也沒法全面地鞭策執政者在不同範疇的施政表現和提出本身的管治方略。 故此,政黨政治的發展對香港的「管治能力」,可謂影響深遠。本部份會由下列三方面,全面評核上述六個香港政黨於上個立法年度的議會工作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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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會工作參與程度

我們以四個評核準則:1.出席考勤、2.政策?釀、3.法案審議工作、與及4.議政參與及施政監察,衡量一眾政黨的議會工作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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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黨關注範疇

我們參照各政黨於上個立法年度的議案動議、所提出的議案修訂和對政府的質詢,分析政黨的主要關注政策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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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黨派議案表決分析

受《基本法》74條對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的限制(凡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和政府運作者,均要先得到行政長官批准,才可呈上立法會),立法會議員提出法案的能力備受制約;故此議案動議和修訂,是體現香港政黨政治的主要場域。 我們整理了泛民主派的四個政黨: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和民協,與及親中派的兩大主要陣營:分別打著政黨和工會旗號的民建聯和工聯會,於議案決表的取態,蒐集泛民主派和親中派的「內部矛盾」:相同陣營的黨派在議案表決上的差異,藉此比較這兩大政治陣營於議會內的團結程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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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民連主席黃毓民表示,社民連正朝政黨化的目標進發,在經歷多一次選舉、規模進一步壯大與吸納更多人才後,便會組織「社會民主黨」。見《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8月4日。是故本部份的政黨分析,亦包括社民連。

2.過往被視主要的「工商」政黨 --- 自由黨,經歷二零零八年立法會選舉後,議席由十席銳減到三席,是故暫時不被列為廣泛地代表工商界的主要單一政黨。此外其他較為鬆散、具有若干工商和專業背景的「聯盟組織」:經濟動力(由前自由黨議員組成)、專業議會,以至不少獨立議員,界別利益未必類同,取態也較為游離,頗難把他們與自由黨一起歸類為同一陣營。因此有關團結程度的分析,並無「工商派」這類別,並以「泛民主派」和「親中派」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