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結
總結第三部份的數據和分析,我們對現時的行政立法關係,有以下的評論:
一) 特區政府的立法能力
曾蔭權政府的「立法成功率」可謂未如理想,不少原定的立法議程都未能順利落實,又常常推遲處理一些爭議法案。特區政府的「立法能力」面對極大的制肘,大抵反映了特首認受性不足、欠缺執政黨支援等政制「深層次矛盾」。香港實在急需推行全面的政制及管治改革,才能夠改變當前的施政困局。
二) 立法會各黨派對政府提案的支持度
自由黨的分裂,並未對議會形勢帶來很大的改變,親中派及工商派仍然是特區政府在立法會的最重要支持力量。只一方面,泛民主派對政府各項提案的支持度平均達到九成,顯示坊間指責泛民主派議員「為反對而反對」,並不符合事實。
三) 政治任命官員與立法會的互動
在擴大政治委任制度之後,副局長明顯地分擔了局長及高級公務員的議會工作量。各副局長在解釋政府政策、回答議員提問方面都扮演著重要角色,並非如坊間所說的毫無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