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表現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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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參與分析
1.1 政綱兌現
1.2 議會工作
1.3 關注範疇
1.4 十大表決
行政立法關係
總結
附錄甲
附錄乙
附錄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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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參與分析



議會的發展與政黨在現代政治中如影隨形 – 任何具備真正議政、問政、立法和監察制衡功能的議會,逐漸會因為選舉和政治資源整合等需要而促使政黨發展。儘管在香港的特殊例子中,鑒於九七回歸的背景,政黨政治及議會式民主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代議政制發展開始,至《基本法》定稿及特區成立以來,都一直被北京中央政府方面有意識地削弱。然而,議會和選舉是有其內在邏輯的,香港不但誕生了愈來愈多的政黨政團,而且,隨著特區邁向全面普選,市民要求提高參與政治和政府問責性的民主訴求日增,政黨的角色、表現和成熟程度,將更值得我們關注。

在多元社會,政黨有幾大功能:1) 整合社會上零碎、分散的利益;2) 代表某政治光譜/意識形態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論述以及與其他競爭性利益/政黨討價還價;3) 議會議政問政,監察行政權力;4) 組織選舉及培養政治人才執政。

在《基本法》強調「行政主導」的憲政框架下,特區暫時未有發展執政黨或議會式民主的空間。特區行政長官及各主要官員都須由北京的中央政府任命;任何人一旦當選成為行政長官,也必須辭去其政黨身份;接受主要官員任命者也不能同時出任立法會議員。不過,政黨政治在香港的地區議會和立法機關舞台,已有超過20年的發展。而且,進入特區時代,立法會改用比例代表制作為地方直選的遊戲規則,候選人以名單方式競選,客觀上、實際上,政黨的品牌效應及組織和調配資源作用已愈來愈顯著要。故此,我們認為檢視立法會和議員的工作表現時,以政黨為基本研究主體和單位是恰當的。故此,本報告集中看第三屆(2004-08年度)立法會內各政黨的參與和表現,目的是協助市民判斷各政黨是否能發揮監察政府、專業議政及更有效地反映民意的功能。

我們選取了公民黨(6名立法會議員)、自由黨(10名立法會議員)、民主黨(9名立法會議員)、民協(1名立法會議員)及民建聯(12名立法會議員:工聯會的陳婉嫻、王國興亦為民建聯成員),作為這部份的研究對象。由於其他獨立議員,或其他有政團背景而未發展成政黨、或不公開是否有政黨聯繫的議員,我們在附錄乙及丙記錄其議會工作,一併列於報告中以供參考,但就不會包括在是次研究的詳細分析中。

本部份的分析將包括下列4項:

1. 2004年立法會選舉參選政綱兌現情況;
2. 各政黨於2004-08年度立法會的議會工作表現;
3. 各政黨於2004-08年度立法會會期的關注政策範疇;
4. 各政黨於2004-08年度立法會會期重大表決中的立場分析。

有關第4項,研究隊伍將按有關法案或動議辯論對社會所產生的影響、其爭議性及相關紀錄的完整性(假如表決以不記名方式進行,分析便無法讓市民了解議員的投票意向及參與程度,有關個案便不會被選取),於2004-08年度立法會會期內挑選10項重大表決作為研究對象。

1.1 兌現參選政綱
1.2 議會工作表現
1.3 政黨關注的政策範疇
1.4 十大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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